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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IM电竞 IM电竞官网 在线官网注册入口

  《咸阳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咸阳市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咸阳市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咸阳市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咸阳市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根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创新监管方式,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促进全市中介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实施范围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三、主要任务(一)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1.进一步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下属、挂靠、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各类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开展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等作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合法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补充更新到《咸阳市市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2.动态调整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分行业、分批次适时在市级媒体公布, 并及时将《目录清单》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省上取消下放情况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3.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或办理备案的受理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二)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4.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对隶属于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的企业性质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剥离、改制等途径,在职能、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所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脱钩。对承担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职能全部为中介职能的,逐步实行整体转企改制;其部分职能为中介职能的,逐步将中介职能及相关资产、人员实行剥离转企改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营商办、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5.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坚持中介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所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开展业务。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中介服务行业,参与我市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和资产重组;积极引进市域外资质等级、执业水平、资信度高且区域内紧缺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参与竞争,加快形成同一性质中介服务机构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办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6.建立并规范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组建行业协会,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加入中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不得设置门槛,限制中介服务机构加入。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加快行业协会在职能、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实行协会自我运作、自我决策、自聘人员、自理会务。各行业协会要依法依规制定本行业的自律管理办法,对人员资格、机构资质、执业行为、执业水平、竞争行为和服务质量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对中介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7.探索建立中介联合服务机制。鼓励优质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探索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开展连锁化和网络化经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8.尽快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按照统一发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咸阳政务服务网,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设置政策宣传、信息查询、咨询沟通、网上办理、服务评议等板块,建立统一的中介机构数据库,为查询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和信用、购买中介服务、监管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等提供服务平台,实现“交易不见面”、“过程全留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9.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扩大中介服务市场需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尽量通过竞争方式,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四)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10.建立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对本行业、本区域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汇总,由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对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许可、行政处罚、年度报告、抽查结果、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11.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立足于提高中介服务效率、改善中介服务质量、增强中介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本行业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执业公示、限时办结、收费公开、执业记录的制度规范。条件具备的,可以委托行业协会起草制定。并建立举报和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市级各相关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2.强化中介服务信用信息管理。将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及审批单位的监督管理、银行授信额度、政府项目招投标等挂钩。政府性投资项目需要采购中介服务的,在招标时优先选择信用评价好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信用评价差的中介服务机构由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实施高频率、高强度监管,限制其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对出现或存在失信的中介服务机构,由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向社会公示,依法限制其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人行咸阳中心支行落实单位:市级各相关主管、监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3.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履行对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物价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分类制定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指导中介服务机构统一规范执业公示、服务承诺、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公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级各相关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4.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中介机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组织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及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每年进行考核评价,公布考核结果。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情况和从业评价意见。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落实单位:市级各相关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5.建立健全中介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有严重不良记录及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责令其退出市场,并由相关主管、监管单位依法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需注销或吊销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资质(资格)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报请发证机关依法依规处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市级各相关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级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规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抓紧建立政府领导、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即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负责领导,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到职责科室(局办),指定专人专事,专职专项,明晰任务分解及时限要求。(二)抓好责任落实。各市级有关部门,行业主管、监管单位是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工作。各牵头单位及落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职按责分工,加强协调联络,密切配合协作,对标对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每月月底前以文件形式向市政府办、市营商办报送实施进展情况。(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牵头、落实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建立长效机制。市级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政务网站、融媒体等平台做好公开、宣传工作,建章立规,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效果。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附件:1、咸阳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咸阳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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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长:卫西亭    市政府秘书长副 组 长:王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营商办主任杨明刚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李二选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成员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煤炭工业局、人行咸阳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营商办。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负责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二选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省市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落地落实,着力破解制约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努力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活力,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地难的顽疾症结,以中省市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措施为基础,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优化再造流程,明确政策实施细则、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落地流程图,加大政策解读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利企便民政策在我市落实落细,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到2019年7月底,市级相关部门对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完成梳理再造,政策落地流程、办理环节、成本和时间进一步明晰;到2019年底,形成清晰高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体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动,让企业群众享受到切切实实的政策红利。二、重点政策内容(一)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快递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政策。着力打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能源化工三个千亿产业集群和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两个500亿元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一带一路”门户窗口,促进各类要素畅通流动,打造全省“三个经济”先行区等方面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二)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财税政策,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落实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三)金融政策。主要包括推动“税银互动”、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依托“银商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咸阳分行、咸阳银保监分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四)科技政策。主要包括加强瞪羚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五)就业政策。主要包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稳岗返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就业创业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对职业教育与培养技能人才的政策、激发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六)土地政策。主要包括简化政府供地批复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实施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加强光伏扶贫和光伏发电产业用地、创新园区用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七)生态环保政策。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管理、落实蓝田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八)工程建设政策。主要包括规范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规范建立“一窗式受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内容。工程建设政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九)跨境贸易政策。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项功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境外投资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十)“放管服”改革及便民服务政策。主要包括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原件核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机动车辆管理服务、出入境管理、公证办理、证明事项清理、房产交易契税减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易地扶贫搬迁、规范社团收费管理等方面内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新兴纺织工业园管委会三、主要措施(一)形成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各单位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进行再梳理、再优化,明确核心条款清单,以通俗易懂的表述详细解读核心条款内容,形成简明、扼要、清晰的核心条款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对负责的各行业政策核心条款进行汇总,形成政策叠加,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二)形成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各责任部门对梳理形成的核心政策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政策办理环节、办理成本和办理时限,形成高效便捷的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并及时在各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及相关窗口单位公开。要加强政策协同,减少不必要的优惠政策享受前置条件,破解优惠政策落实规矩多、尺度严,政策执行“繁”“迷”“苛”等难题,对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做到应扶尽扶、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三)形成政策宣传宣讲体系。各单位要精心筹划开展利企便民政策宣传宣讲,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宣传周”活动,并以单位网站、多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对制定的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服务企业群众的良好氛围。要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手机客户端APP,及时推送重要核心政策清单及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要根据企业需求,适时组织专家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方便企业群众及时领会掌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营商办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四)形成政策“网格化服务”格局。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推动政策服务层层下沉,将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企业群众了解政策、交流政策、用好政策的“企业之家”、“便民之家”。引进一批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政策服务,当好企业掌握政策的参谋智库。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公共服务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对辖区内企业群众实行“网格化服务”,定期到辖区内与服务的企业群众对接1次,倾听企业群众诉求,为企业群众提供全程贴心的“保姆式”服务,当好“五星级服务员”,着力打造“包办墙外事、帮办墙内事”的服务品牌,不断推动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双提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五)形成政策督导检查问责闭环。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地实施督查督导工作,结合全市深化“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群众,用心用情倾听企业群众对政策落地落实的实际效果和真实感受。要及时清理无效或低效的各类政策,加快制定完善企业群众期盼、高效便捷、具有可操作性的利企便民政策,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对违反政策或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严格查处问责。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营商办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四、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各县市区及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区域专项行动方案,对利企便民政策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优化再造,以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二)完善政策评价体系。各单位要完善政策落地落实考评体系,认真查看政策核心条款清单、政策落地流程图、政策宣传宣讲、政策“网格化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全面评价政策落地实施效果。(三)加强协同配合。市级各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按期实现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对前后关联度较高的政策要加强协同,需要多部门合作推进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对接。(四)认真抓好实施。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对相关部门执行已有明确政策不力的、对落实政策“推拖绕”的,要坚决严肃问责。附件:咸阳市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李忠平   市发改委主任副 组 长:王小练   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军社   市发改委副主任成员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市营商办、人民银行咸阳分行、咸阳银保监分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小练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涉企收费政策,根据《陕西省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努力降低企业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严格落实中省涉企收费降费政策规定,按照不打折扣、不搞变通、部门协作、强化监管的原则,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管长远、见实效的收费监管制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主要措施(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涉企收费降费政策。对中省已经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征收起点、扩大享受政策范围等减费降费政策,坚决做到文到即办,认真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照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逐项逐条核对,严格排查,全面梳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坚决取消不合理项目,调整不规范的项目,合理合规保留收费项目,确保各项涉企收费符合中省政策要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3.实行涉企收费系统化管理。将全市各执收单位全面纳入省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行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系统化管理,各执收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收费项目和标准,从根源上杜绝执收单位乱收费的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4.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督促各级执收部门严格按照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并在其政府官网、执收网点公示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等。各执收部门每半年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报送执收情况,做到依法征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5.及时更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公布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等,实行动态化管理,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6.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和价格举报系统,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为一体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市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配合,积极回应投诉举报意见,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认真核查,有疑必答、有错必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二)清理整顿中介涉企收费7.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禁止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IM电竞,IM电竞官网依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8.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等行为,不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9.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技术服务、咨询、会务、培训及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0.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审批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要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按程序报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1.清理规范垄断行业收费。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费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市水务集团,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地电集团咸阳供电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12.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费。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专项抽查、等级评估等因素,加快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引导社团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挖掘减费、降费、清费潜力,不得强制、重复收费,清理收费标准过高的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3.加强票据管理,实现“以票控费”。严格按照市财政《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捐赠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咸财综合〔2017〕3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咸财综合〔2019〕5号)文件规定,加强对社会团体、组织、有关单位收费票据使用管理,通过实行财政部门代开票据,并逐步在全市社会团体等行业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从源头上防止相关单位乱收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4.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力度。按照中省部署,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通过登记、年检、抽查、评估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的审查和层级关系的规范,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变动、会费、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入会、强制培训,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业影响力评比表彰、评审达标违规收费等行为。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并加强部门之间协作,联动处理涉企收费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确保市级涉企收费专项实施行动取得实效。(二)狠抓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同时,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检查,建立“各项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三)广泛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收费公示栏,广泛宣传收费政策,让企业和社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享受政策实惠,增强政策获得感。对收费单位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收费,缴费人可以拒付,并通过举报投诉,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调查处理,确保投诉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落实涉企收费全面督查工作,主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受理各种投诉,市政府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将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附件:咸阳市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王满院  市财政局局长副 组 长:赵志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集中供热和燃气服务保障中心、市水务集团、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地电集团咸阳供电分公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志荣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为了深化完善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诚信的表率示范作用,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按照《陕西省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部署,把诚信体系建设尤其是政府诚信建设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意识,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带头讲诚信守契约,以政府的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诚信履约引领全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二、主要任务1. 建立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机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以市委全委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为重点,结合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陕西咸阳)”网站多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6月前,以后每年持续实施2.建立政务诚信档案。2019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诚信档案,多渠道归集整合政务诚信信息,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务诚信档案内容和信息共享责任分工(见附件),及时将本部门在履行职责和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诚信信息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保障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安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实施3. 试点开展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府诚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县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分期分批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以后每年持续实施4. 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列出失信政府机构名单, 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失信政府机构限期整改,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消除不良影响。2019年年底前,各级政府作出的承诺全面兑现,政府机构拖欠账款存量清偿一半以上并杜绝新增的欠款(已纳入政府隐形债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仍未整改到位的失信政府机构,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在三年内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5. 建立健全补偿救济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6. 试点建立证明事项信用承诺制。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由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规定的证明义务和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所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在索要证明,依据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信息共享、联网核查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提供虚假承诺等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7. 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严格落实“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随机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全面、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及时将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汇集至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8. 全面推行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据中、省行业主管部门“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将产生的红黑名单汇总上报至市信用办,常态化“诚信咸阳‘红黑榜’”发布。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9. 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协同监管,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开发全市统一的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各级党政部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实现对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在相关业务中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和惩戒结果自动反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10. 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社会信用监督,推进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评价、信用识别等第三方信用服务产品在政府采购、行业监管、项目管理、投融资管理、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广泛运用,防范决策风险。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1. 强化企业信用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企业信用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完善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守信自律,树立诚信品牌。大力普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培育现代诚信文化,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刊播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咸阳广播电视台、咸阳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2.以信用为支撑推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托“信易贷”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拓展纳税信用查询渠道,推进“银税互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协调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咸阳中心支行、咸阳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商业银行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实施13.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建设全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各地区、各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多维度评价和可视化展现,对各类政务失信行为进行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实施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统筹协调。咸阳市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全市首席数据官制度为一套人员两个机构,充分发挥首席数据官在信用系统应用推广、信用数据资源管理和部门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咸阳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对各级各部门推进落实重点工作情况督促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社会诚信建设宣传。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及要求,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根据《陕西省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利举措持续深入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70%以上,实体政务大厅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努力打造门槛低、程序优、效率高、服务好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二、工作内容(一)提升线.推进全市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按照中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系统”建设的标准及要求,完善与省级身份认证系统对接,进一步丰富认证方式、提高系统认证准确度。同时,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开展用户注册、实名认证等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2.建设咸阳政务服务移动端。与省级政务服务APP实现对接,全面推广陕西政务服务APP,逐步整合全市各级各类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推进覆盖范围广、立用频率高、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掌上可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3.打造咸阳政务服务旗舰店。以陕西政务服务旗舰店为基础,在咸阳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上对接建设“咸阳政务服务旗舰店”,逐步推进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的高频热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旗舰店,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4.建设全市统一公共支付系统。根据《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管理办法》,与省级一体化平台的网上非税支付平台和网上便民支付系统完成对接,实现统一服务缴费渠道,提供线上缴款、移动支付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二)增加便民服务手段。5.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市县两级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定数量的“综合窗口”,推动一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各县市区要选取至少一个乡镇(街办)便民服务站作为示范点,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乡镇(街办)、村(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6.推广应用“陕西政务专递”系统。优化与“陕西政务专递系统”的对接服务,对市级因数量较多等原因不便于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纸质材料,推广应用通过“陕西政务专递系统”的方式在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和申请人之间流转;市级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陕西政务专递系统”在本单位的应用管理,并于2019年8月底前将管理联络员信息(含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时,推动“陕西政务专递系统”向各县市区延伸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7.建设全市信息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7×24小时及时响应的全市统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信息化大数据服务平台,与省级“12345”平台联通对接,形成覆盖全市集中受理、协调互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体系,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统一督办、统一监管,“一号响应”企业和群众诉求。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三)减少办事服务堵点。8.完善全市统一事项库。对省上下达我市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的梳理,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纳入全省统一事项库,进一步丰富完善事项库功能,实现事项统一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9.制定完善全市“四办”清单。梳理我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市县两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市县两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前期已取得的成效基础上,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1.开展证照电子化和统一归集工作。完善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功能,实现与省级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开展存量、增量证照电子化工作并统一归集,为电子证照全面替代纸质证照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2.推动高频证明网上开具。在省级平台实现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全省养老金收入、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公积金缴存、驾驶人信息、驾驶证信息、预防接种证查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证明电子化自助开具、自行打印功能的基础上,利用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我市平台逐步实现相应业务的常用证明电子化自助开具、自行打印功能。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养老经办处、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进。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名联络员具体联系,并将人员信息分别报市营商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二)注重协调配合。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齐心协力抓IM电竞,IM电竞官网好任务落实,承担任务的市级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区上一月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由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各任务牵头部门于每月5日前汇总后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完善制度规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合,根据省上有关文件,年内制定出台我市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管理办法、政务热线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办法、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以及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和运维保障规范、全市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范等技术规范,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施。(四)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对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有关政策、举措、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知晓率。积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窗口”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等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五)强化监督检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严肃批评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到实处。附件:咸阳市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王  蔚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副 组 长:刘  鸿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第五锋  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养老经办处、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鸿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