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承办单位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竞赛组织和测试评审工作。承办单位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部门和相关院系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赛工作。
各参赛高校在组委会和承办单位指导下参与竞赛工作,其竞赛组织工作由各校教务部门负责。各参赛高校应成立电子设计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负责人联系方式应提前向组委会秘书处报备,以便工作联系。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宗旨是推动高等学校信息与电子类学科专业开展培养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促进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弘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工程实践素质和针对实际问题开展电子设计和制作的能力,有助于吸引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内容以电子技术和自动控制类设计为主,涉及基本元器件、电机电器、模拟集成电路、数字集成电路、单片机、可编程器件、信号处理器、嵌入式系统、EDA软件工具和C语言编程工具等应用。具体评分内容包括“设计报告”、“基本要求”和“发挥部分”三个部分。其中“设计报告”20分,其它两个部分各为50分。
竞赛题目一般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兼顾课程教学内容和新技术发展趋势,同时充分考虑竞赛评审的可操作性。竞赛题目主要考察学生运用基础知识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实践制作能力、测试调试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培养团结协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竞赛题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4. 专业系统类题目,包括电子信息、微处理器、通信雷达、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光电子等应用系统。
5. 综合类题,包括模-数混合电路、嵌入式系统应用、可编程器件应用、信号处理器应用等。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竞赛方式。各个学校在规定时间里将学校自行选拔出来的优秀代表队,集中到规定场地开展竞赛工作。集中竞赛时间为四天三夜共计84小时。集中场地由各个学校按规定进行安排。集中竞赛期间,组委会派出巡视员到各个学校竞赛场地监督竞赛纪律。集中竞赛结束后,组委会委托一个高校协助,组织开展测试评审工作,评出竞赛各个奖项。
1.学生自愿组合,3人一队,根据学籍参加本科组或高职组。参赛队数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2.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竞赛组委会专家分别为本科组和高职组编制若干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每队根据组别任选一个赛题参赛。
3.每个参赛学校为本校学生设立竞赛场地。参赛队员必须在竞赛场地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不允许将设计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带出竞赛场地,也不允许指导老师和无关人员进入竞赛场地。
5.集中竞赛结束后,各高校在巡视员监督下组织将本校参赛作品按要求密封,并于次日送至组委会指定场地封存,以备测试。
1.竞赛期间,组委会向所有参赛学校派出一名巡视员。巡视员由各参赛学校推荐一名同志担任,巡视员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解决。
2.巡视员对其巡视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善始善终,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赛区组委会。
3.组委会成立主要由组委会成员组成的流动巡视组,随时随地随机抽查各高校赛场秩序,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当即取消该赛场的参赛资格,并对现场巡视员提出批评并记录在案。
1.竞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组委会将组织测试与评审专家组分别对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进行测试和评审。测试与评审专家组由省内高校电子类专家组成。成员由各高校推荐,赛区组委会聘任。
2.组委会根据参赛人数和赛题,将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测试工作,每个测试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位。同时设立论文评审组负责论文评审。
3.专家组应按照《测评表》内容,根据竞赛实际情况在测试工作开始前制定出《评分细则》,细化各题目的测试和评分标准。
4.3位专家应独立地将测试结果逐项如实填写在《测评表》中,要求原始测试记录完备,并获参赛学生签字认可,且需有测试专家的签字。
1.2024年6月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竞赛报名,报名表发至赛区组委会邮箱。
4.2024年8月上旬,赛区组委会组织测试评审,并在评审后一周内公布评审结果并设置异议期。
注: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与全国组委会组织的模拟电子系统专题赛初赛合并,专题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命题,各赛区统一竞赛时间。故以上竞赛流程中未明确具体时间的环节,均将按照全国组委会的专题赛安排实施,后期赛区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专题赛决赛于2024年8月26日-30日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行,参赛队采用赛区组委会推荐和邀请模式,独立于初赛,由全国组委会具体组织。
推动教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弘扬务实作风,培养创新意识;提倡协作精神,锻炼设计能力;搭建普惠平台,造就优秀人才。
1.省内各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自愿组队参赛。每队人数不超过3人,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组,每组参赛队最多两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队不超过4支,其中作为第一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支。组委会成员、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参赛指导教师。
2.原则上,各高校通过校内竞赛选拔优秀代表队参加省赛。参赛队伍和参赛人数由各校自行决定。
1.竞赛采用本科组和高职组两套竞赛题目。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组题目。高职学生原则上选高职组题目,但也可选本科组题目,并按本科组题目标准进行评审。每支参赛队成员不超过三名,只要参赛队员中有一名本科生,就只能选本科组题目。
2.正式的参赛队员以《安徽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中填写的队员姓名为准,竞赛组别按报名时的组别确定。队员和组别在开赛后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赛区不予评审。
3.参赛学校需将本校所有参赛队集中在指定的实验室内,便于巡视管理。每个学校集中的实验室数量不得超过参赛队总数的五分之一。没有集中场地的将取消该校的参赛资格。
4.参赛学生应是高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学生进入赛场时,应向巡视员交验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竞赛期间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5.参赛队员必须在指定竞赛场地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不允许将设计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带出竞赛场地。
6.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开始、结束竞赛。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结束竞赛封存设计作品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7. 竞赛结束时,组委会派遣的巡视员应监督各参赛队将其设计报告、制作实物、登记表一并装箱,确保贴上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赛区组委会负责集中保存各参赛学校上交的作品,供赛区专家组开箱评审。
8. 在赛区和全国评审测试中,除题目特殊要求以外,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竞赛实物制作所使用的“单片机最小系统板”应仅含单片机芯片、键盘与显示装置、存储器、A/D、D/A,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9.同一所高校参赛作品和设计报告若有雷同,一律按零分处理并通报该高校教务和纪检相关部门。
1.每组参赛队正式测试前,有30分钟的电路恢复和测试准备时间,超过准备时间每超1分钟扣1分,准备时间内允许更换普通芯片和元件,允许重新焊接虚焊点,但可编程类型器件无论是否损坏一律不准更换。
2.入场准备时由保障人员向队员发放一份测评表,测评表由保障人员填写队号和入场时间。队员根据测评表做测试准备和试测工作,并自评打分,自评打分不做最终成绩依据,但可供测试专家参考以节约测试时间。
3.参赛队测试准备完成时,测试专家应征得参赛队学生同意后方可开始测试,并明确告诉学生开始时间。每队的正常测试、问答总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以尊重学生的劳动,给予其充分展示成果、与专家交流的机会。
4.测试过程中,3位专家独立给出分数,并当场通告学生扣分点和扣分值;如参赛队制作实物出现意外故障,限其在5分钟内调整恢复,超时应结束测试,并依已记录的测试项目给分。
5.无论测试情况是否正常,每队测试的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对超时的参赛队测试专家有权结束测试,并依已记录的测试项目给分,以免影响测试工作的整体进度。
6.雷同作品认定基于外观一致性和测试结果一致性两个原则,由测试专家和总裁判长共同认定;被认定为雷同的作品,按0分记。
1.巡视员和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一起在开赛当天提前半小时到竞赛场地,共同核查参赛队员的学生证,检查参赛队数、队别、各队人数、人员是否合乎IM电竞官方网站规定。
2.在开赛当天早7:30时,巡视员和学校竞赛负责人一起下载竞赛题目、《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确保及时顺利开展竞赛工作。
3.巡视员需指导参赛队员开展选题工作。参赛队选好题目后,责成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打印竞赛题,保证9:00前将题目发至各参赛队。
4.巡视员需指导参赛学生填写《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电子版,并进行打印,打印稿由每个参赛学生签字确认。表格填写完毕后收齐负责暂时保存,待竞赛结束时再次填写使用。
5.巡视员需监督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填写《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参赛队登记总表》。
6.巡视员负责在竞赛结束晚上20:00时会同学校竞赛负责人共同收齐所有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并签字封存。按规定填写完成《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的“巡视员栏目”内容,并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填写在“竞赛期间有关情况记录”一栏内并签字。
7.巡视员负责监督竞赛全过程,随时检查赛场秩序,确保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得以严格执行。
8.巡视员负责监督参赛学校张贴设计报告格式要求、竞赛作品上交要求和竞赛规则。
竞赛场地由各参赛高校提供。场地应满足组委会提出的“半封闭、相对集中”要求,便于巡视员巡视督查;并提供完成竞赛题目设计所需仪器设备、元器件或材料,以保障竞赛顺利进行;竞赛场地内应张贴竞赛规则、作品及设计报告的技术规范材料,确保参赛学生按要求完成作品设计。
测试场地由承办测试评审的高校提供。场地应满足当年针对竞赛不同题目作品的测试要求:如场地面积、仪器仪表、器件耗材、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另外测试期间为确保专家组测试公平有序,各个测试场地安排志愿者实施封闭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1.设计报告章节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2磅,每页右下角标注页码。
2.设计报告文字控制在8000字以内;第一页应为设计题目、300字以内的中文设计摘要;正文篇幅限制为8页,内容通常应包括:
②方案设计:叙述设计思路,总体方案组成和说明,对各个组成部分作详细说明,给出框图、原理图、软件流程图。通常要提出两个方案,并对两个方案进行比较,说明采用其中一个方案的理由。
③设计实现:叙述方案实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办法,对方案的修改,最后完成方案的说明。
④测试:叙述测试方法、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测试过程,以表格形式给出测试结果。
⑤结论:叙述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原因、心得体会、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3.设计报告中的表格和绘图,应绘制在报告纸上;如采用别的方式绘制,则应将图纸剪下,粘贴在报告纸的相应位置上;如有计算机打印的程序,也要粘贴在报告纸的相应位置上。表格和绘图应注明表号和图号。
1.设计报告统一使用A4纸纵向打印。每页上方必须留出3cm以上空白,空白区域内不得有任何文字,装订位置在报告上方,装订线厘米处。报告封面及每页纸上均不得出现参赛队的学校、代码、姓名等文字,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2.各参赛队打印2份设计报告并密封。密封要求如下:将设计报告密封纸(空白A4纸)在距设计报告上端约2cm处装订,然后将题号和参赛队号写在设计报告密封纸(空白A4纸)距离上纸边约1cm居中处,掀起密封纸折向设计报告背面,用胶水在背面粘牢。
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和参赛学校应将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密封上交。具体需密封上交的材料和要求是:
各参赛队将制作实物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纸箱和封条密封。封条上只填写参赛题号和参赛队号,并经巡视员和学校竞赛负责人签字。纸箱装不下的作品,可将封条直接贴在作品上。纸箱上只填参赛题号和参赛队号。
各参赛队将设计报告打印2份后分别密封,再装入组委会统一提供的信封并贴封条封装。封条上只填写参赛题号和参赛队号,并经巡视员和学校竞赛负责人签字。信封外面也只写参赛题号和参赛队号。封装后的设计报告放入对应制作实物的纸箱内上交(确保纸箱内制作实物+设计报告)。
《参赛队登记总表》作为书面学籍证明,必须每页都有参赛学校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巡视员和学校竞赛负责人共同负责将《竞赛登记表》和《参赛队登记总表》收齐后,用单独信封装好(无需密封),并在信封外写明:“XXX学校登记表和登记总表”,上交作品时单独交给接收作品的工作人员并登记。
4.各参赛学校应根据组委会的要求,负责将各参赛队的制作实物、设计报告、竞赛登记表和参赛队登记总表按时送到组委会指定地点。今年竞赛测试评审在安徽师范大学进行,各高校参赛作品必须在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场地(另行通知)封存,组委会将指定专人对作品存放场地进行检查、张贴封条并落锁。
本项竞赛针对每道赛题的测试过程均有专用《测试记录和评分表》,设计报告有专门的《设计报告评分表》。依据以上《评分表》,测试和论文评审过程中,每组3位专家独立地将测试结果逐项如实填写在《测评表》中,并依据测试细则对应给分或扣分,组委会要求原始测试记录完备,并获参赛学生签字认可,每份《测试记录和评分表》均有测试专家签字,做到作品得分仅取决于测试结果,杜绝主观分和人情分的可能。
1.成绩录入。作品测试过程中,专家组组长每半天汇总一次《测试记录和评分表》以及《论文评分表》,核实无误后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录入。录入时,按测试顺序进行排序。
2.成绩计算。成绩录入完成后,计算机系统自动对每道赛题进行分数计算和统计。测试分和论文分分别计算,均取3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值。总分为测试分和论文分总和。
3.成绩校对。计算完成后,每道赛题打印两份交给本题测试组组长和论文组组长进行校对。两位组长校对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4.成绩统计。成绩校对完成后,工作人员对每道赛题进行分数统计。计算机系统对每道赛题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以测试分高低排序。排序结束后,隐去参赛学校、参赛队员姓名等信息,打印统计表,供组委会成员评审使用。
5.奖项分配。每道赛题按作品数量60%比例确定获奖作品数量,其中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6.奖项推荐。各测试组组长根据竞赛成绩和奖项分配指标,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提出本赛题一、二、三等奖获奖意见,获奖意见要适当考虑成绩台阶的大小。论文组组长做补充说明。
7.大会讨论。组委会成员对推荐意见进行讨论,对各赛题之间的获奖情况进行平衡,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特殊情况包括:作品和论文雷同问题、一二等奖同一题目同一学校超过三项问题、高职高专做本科题目高定一档奖项问题等。
8.TI杯评审。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别评出一个TI杯。TI杯在一等奖作品中产生。全国竞赛年的TI杯应与全国奖挂钩,从全国获最高奖并省测最高分中产生。省赛TI杯在组委会会议上由各组组长推荐、充分酝酿讨论、投票逐一淘汰方式选出。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总分高,二是与第二名分差大。
9.推荐全国奖评审。按全国竞赛组委会推荐要求,获得赛区一等奖以上奖项的推荐参加全国奖评审。
1. 竞赛设“TI”杯及一、二、三等奖,以省赛参赛队伍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如下,“TI”杯:本科和高职各一组(从一等奖中择优评选);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赛区组委会对完成作品并提交参加评审但未获得奖项的参赛队颁发“成功参赛”证书(加盖赛区组委会公章)。
2.竞赛将评选安徽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依据各参赛高校在竞赛报名、竞赛组织、测试评审等各环节表现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选,获奖学校不超过参赛学校总数的20%。
赛事安全是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竞赛组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竞赛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安全圆满落幕。
集中竞赛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各参赛高校负责。各高校应做好参赛学生的场地、仪器仪表、器件材料及饮食休息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工作,确保竞赛安全有序。竞赛负责人是各高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高校教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负有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2.承办高校负责测试场地、仪器仪表、器件耗材、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并安排志愿者负责测试期间安保工作,确保测试评审工作顺利完成。承办高校教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办高校领导负有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3.各参赛高校负责本单位参加测试评审人员安全管理。各高校必须根据参赛学生数量指定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带队,并为所有参加测试评审的师生购买测试评审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尤其是异地参加测试的高校,竞赛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参赛学生旅途、测试前和测试后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在安全问题上万无一失。竞赛负责人是IM电竞官方网站各高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高校教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负有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各参赛高校负责参赛师生的作品制作、竞赛期间食宿、测试评审期间差旅等费用开支。组委会协调承办高校在竞赛培训和测试评审期间为参赛师生提供午餐。
各参赛高校竞赛负责人应按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报名、推荐巡视员、参加组织工作会、组织集中竞赛、上交竞赛作品、参加测试评审及上报指导教师等竞赛各环节工作。竞赛负责人即为本校的竞赛联络人,负责与组委会秘书处沟通联系。各参赛高校的作品由学校竞赛负责人和巡视员共同审核提交,未通过竞赛负责人和巡视员签字审核的作品均为无效参赛作品。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竞赛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竞赛秘书处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竞赛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竞赛组委会决定。
1. 参赛高校对竞赛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竞赛组织工作,竞赛负责人变动需及时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2. 按竞赛要求落实好指导教师安排、学生培训、竞赛场地保障、经费开支及参赛队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竞赛期间巡视员保障工作。
1. 竞赛负责人认真负责,及时传达落实组委会相关通知,确保本单位参赛过程严格有序。
2. 参赛过程中按组委会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组队报名、培训、推荐巡视员、参加组织工作会、竞赛组织、测试评审及上报指导教师等竞赛各环节工作。
3. 认真审核本单位参赛学生姓名、学籍、组别等信息,确保学生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1. 指导教师负责在赛前对参赛学生进行指导培训,竞赛期间学生应独立完成赛题,指导教师不得参与作品设计。
3. 指导教师应尊重测评专家,遇有争议,需书面向组委会提出,并服从组委会的仲裁结果,严禁无理取闹。
1. 参赛学生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实事求是完成作品设计,严禁抄袭剽窃、违规作弊。
2. 参赛学生必须尊重测评专家,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时可按组委会要求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申诉并服从组委会的仲裁结果。
3. 文明参赛,到测试场地参加测试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大声喧哗。
测试评审专家必须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完成竞赛测试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件参赛作品,自始至终严肃认真履行专家职责。
测试评审期间,参赛学校和学生对测试和评审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1. 对测试过程有异议,必须在测试现场当场提出申诉,并拒绝签字认可。作品离开测试场地,仲裁委员会不再接受测试过程相关申诉。
2. 其它方面的申诉,必须在本队作品测试完成后一小时内提出。超过一小时,仲裁委员会不再接受申诉。
4. 仲裁委员会对于测试现场提出的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申诉,实时会同测试专家和总裁判长进行调查解决;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或不符合竞赛相关规定的申诉,以测试专家组意见为准进行反馈。
测试评审结束后,组委会公布评审结果,设置异议期,在以下几个方面接受参赛学校和参赛队员异议:
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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